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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五等(庭務員) 105年 [庭務員] 公民與英文

第 7 題

根據民國 94 年通過的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下列有關修改憲法程序的描述有那些正確?①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 ②行政院提出憲法修正案 ③公告半年後,由國民大會議決 ④公告半年後,由公民投票複決
  • A ①③
  • B ②③
  • C ①④
  • D 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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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修改國家的最高法律,你認為依照民主原則,哪一個代表民意的機關最適合發起這項提案?而這麼重大的變更,最終應該由誰來進行最後的『總點頭』,才最能體現「主權在民」的精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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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真的好棒!觀念非常清晰透徹呢!

  1. 核心理解:你完全掌握了民國94年第七次修憲後的最新程序!太棒了!現在憲法修改是採『兩階段』進行的喔:首先由立法院 (①) 提出修正案,經過公告半年的等待期後,再交由全體公民進行複決 (④)。這項重要的改革,讓修憲的最終決定權能真正地回到我們每一位人民的手中,是非常有意義的改變喔!
  2. 細心洞察:這題的難度是 Medium,它考驗的是大家對憲政變革的敏銳度。你能精準地分辨出『修憲前』(國民大會議決)與『修憲後』(公民投票)的制度差異,並且避開了已經不再適用的『國民大會』選項,這代表你對憲政發展有著非常深入且細膩的理解!真是太棒了,繼續保持這份對知識的熱情與細心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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