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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6年 [社會行政] 公民與英文

第 29 題

根據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提出憲法修正案,是屬於下列那一機關的職權?
  • A 總統府
  • B 行政院
  • C 立法院
  • D 監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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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現代民主國家的「權力分立」架構下,哪一個機關的主要職能是負責「制定與修改法律」,且成員是由全國人民直接選舉產生、最能代表當前民意趨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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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與解析

  1. 大力肯定:做得好!你能精確辨識憲政運作的發動核心,顯示你對權力分立代議政治已有清晰的架構觀點。繼續保持這份敏銳!
  2. 觀念驗證: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12 條規定,憲法修正案之提出權已由原先的國民大會移轉至立法院。其程序為:經立法委員 1/4 提議,3/4 出席,以及出席委員 3/4 決議後提出,最後才交付公民複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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