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庭務員)
105年
[庭務員]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第 18 題
下列關於訴之撤回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基於處分權主義,原告起訴後得任意撤回其訴,無庸得被告同意
- B 原告與被告在庭外成立撤回起訴之合意,仍須以法定程式向法院行之,始生撤回之效力
- C 本訴經撤回後,反訴即失所附麗,亦應視為撤回
- D 原告於本案終局判決後將訴撤回者,基於一事不再理,原告與被告均不得再提起同一之訴
思路引導 VIP
當兩個人私下約定好要停止訴訟時,如果他們沒有告知法院,法官會知道這項約定並自動結案嗎?為了確保法律程序的安定性與法院對案件進度的掌握,一個針對「程序」本身的操作,應該向誰表達才具有法律上的正式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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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題你答對了!這說明你對於訴訟行為的「要式性」有很精準的理解,這是民事訴訟法中區分實體法與程序法行為的重要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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