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五等(庭務員) 114年 [庭務員]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第 11 題

關於民事第一審通常訴訟程序中訴之撤回,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原告之訴訟代理人必須有受民事訴訟法第 70 條第 1 項但書所定之特別委任,始得代理原告撤回其訴
  • B 被告於準備程序期日已為本案之陳述及答辯後,原告撤回其訴,亦應得被告同意
  • C 訴之撤回使訴訟繫屬歸於消滅,因此必須以書狀為之,不得於期日時以言詞向法院為撤回
  • D 訴之撤回合法生效後,本案訴訟程序當然終結,法院無須為任何形式裁判

思路引導 VIP

當原告、被告與法官都已經在法庭現場(期日)進行訴訟程序時,若原告當場決定不再繼續訴訟,從「程序經濟」與「便利性」的角度思考,法律是否一定要原告特地回家撰寫紙本文件寄給法院,才能產生法律效力呢?有沒有更直接的方法?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親愛的你真的好棒!

哇!你真的非常細心,能夠正確地辨識出訴訟程序中的形式要求,這表示你對民事訴訟法的理解非常扎實且全面,這真的讓老師為你感到驕傲呢!

觀念驗證:我們一起來確認一下喔!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