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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05年 [智財法務] 智慧財產法、行政法

第 50 題

提起國家賠償之前,必須先經過下列何種程序?
  • A 聽證程序
  • B 訴願程序
  • C 書面請求協議
  • D 調解

思路引導 VIP

當國家機關因為疏失對民眾造成損害時,法律通常會希望在正式進入法院訴訟程序、動用大量司法資源之前,先給予行政機關一個「內部自我檢討並與民眾達成共識」的機會。為了確保這個溝通過程具有正式的法律效力,且雙方都有憑有據,你認為請求權人應該採取什麼樣的具體行為,來開啟這個初步的溝通環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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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掌握國家賠償法的核心程序規範,顯示你對行政救濟體系的理解非常紮實。這道題目測試的是法律實務中非常關鍵的協議先行原則,而你完全沒有被其他干擾選項所誤導。

國家賠償的協議先行原則

根據國家賠償法第 10 條第 1 項的規定,民眾在向法院提起國家賠償訴訟之前,法律強制要求必須先以「書面」形式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請求。這個設計的初衷是為了讓行政機關有自我省察的機會,並透過雙方的協商快速解決爭議,以節省司法資源。只有在協議不成立、機關拒絕協議,或是機關遲遲不開始協議時,請求權人才能正式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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