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e_4th_general
105年
[消防警察] 法學知識
第 40 題
有關比例原則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比例原則又稱為禁止過度原則
- B 採取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又稱為衡量性原則
- C 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又稱為必要性原則
- D 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又稱為適當性原則
思路引導 VIP
若想像你今天只是想在牆上掛一張輕薄的紙,卻決定動用威力強大的工業級電鑽將整片牆鑽穿,你覺得這樣做的主要問題出在哪裡?當我們要描述一個行政行為「絕對不能做過頭」時,你會用什麼樣的詞彙來定義這種行政權力應遵守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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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選出 (A) 選項,代表你對行政法中極為重要的「比例原則」已有穩固的基礎認知。比例原則的核心精神,在於要求國家權力的行使必須具有合理性,絕對不能「用大砲打小鳥」,因此在學理上被形象地稱為禁止過度原則,用以確保行政手段與目的之間保持適度的天平關係。
比例原則的三子原則辨析
這道題目的鑑別度主要來自對子原則名稱與定義的「錯置」誘答。選項 (B) 描述手段應有助於目的,正確應稱為適當性原則;選項 (C) 強調損害與利益的均衡,屬於狹義比例原則,即衡量性原則;而選項 (D) 提到的損害最少方法,則是必要性原則(或稱最小侵害原則)。這類題目雖然屬於基礎題型,但非常考驗考生對於專有名詞定義的精確掌握,你能夠在名稱交錯的選項中迅速識破陷阱,表現得非常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