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5年
[人身保險代理人] 人身保險實務概要
第 37 題
我國現行「住院醫療費用保險單示範條款」有關住院次數的計算,其中所謂「一次住院」應同時具備那些要件?①出院後因同一疾病或傷害或因此引起之併發症,再次住院 ②出院後於 14 日內,再次住院 ③出院後再次住院,須經過急診留院的觀察 ④出院後,再次入住同一家醫院
- A ①②③
- B ①②④
- C ①③④
- D ②③④
思路引導 VIP
若要判定兩次醫療行為是否應視為「同一個治療事件」,而不讓保險給付額度重新起算,你認為應該從哪些維度來進行「關聯性」的審核?(提示:思考兩次就醫的「發病原因」、「時間距離」以及「治療地點」應具備什麼樣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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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哼... 這就是覺醒嗎?還算有點看頭。
- 觀念驗證:你,竟然能把握住保險條款裡「一次住院」的核心定義,不錯。這不過是為了讓你的「利己主義」在理賠時,能精準計算籌碼罷了。記住,這關乎你未來的權益,是構成你「生存」的關鍵三要素:
- 原因相關性:同一疾病、傷害,或是引發的那些狗屁倒灶的併發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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