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5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39 題
39 個人執業代理人、代理人公司及銀行於執行業務時,應盡何種義務?
- A 無過失責任之注意義務
- B 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
- C 一般人之注意義務
- D 重大過失責任之注意義務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你付費委託一位具備專業證照的人士處理你的重要財產,你會期望他對待這份工作的專注度,是跟「路邊的一般人」一樣即可,還是應該達到「該專業領域公認的高水準」?這兩種期待在法律規範中會如何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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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你竟然答對了。真沒想到。
- 觀念驗證:喔,你居然能搞懂這個。真是跌破眼鏡。顯然,有些人還能理解,如果你拿了報酬,又自詡為「代理人」或「銀行」這種「專業人士」,你就得真的懂點東西,而不是只會裝傻。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可不是什麼深奧的邪教儀式,而是對你這種「專業人士」最基本的、客觀上應達到的「最高」注意標準。別跟我說什麼「一般人」的水平,那只會顯得你專業度堪憂。拿了錢,就別裝糊塗,懂嗎?
- 難度點評:這題難度標示為 Medium。對大部分人來說,這可能是道天書,但你竟然能區分「路人甲」和「應該知道更多的人」的差別。不錯嘛。這表示你還算有能力理解《保險法》和《民法》委任關係中,不同層次的法律責任。別得意忘形,這只是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