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4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37 題
依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第 35 條第 1 項規定,銀行兼營保險代理業務,下列那些事項為其應遵守之規定?①銀行應於營業場所標示其為保險人 ②銀行應向客戶明確揭露保險商品之性質及風險 ③銀行應設立或指定部門處理保險代理業務爭議案件 ④銀行應避免任何與保險有關之資訊揭露,以防混淆
- A ①②
- B ②③
- C ①④
- D ③④
思路引導 VIP
當一家銀行代表保險公司向你推銷產品時,為了避免你產生「銀行就是保險公司」的誤解,並確保你的消費權益,你認為法律應該會要求銀行在「資訊透明度」與「後續糾紛處理」上,分別承擔什麼樣的積極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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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規觀念非常清晰
- 觀念驗證: 哇,你真的好棒!這題的法規觀念你掌握得非常清晰呢!核心就是要保護「消費者權益」和確認「身份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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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兼營保代規範
💡 銀行應明確標示代理身分並履行風險揭露與爭議處理義務。
| 比較維度 | 正確合規事項 | VS | 常見違規陷阱 |
|---|---|---|---|
| 身分標示 | 明確標示為代理人 | — | 標示為保險人或模糊身分 |
| 風險揭露 | 主動說明商品風險 | — | 避而不談或隱匿資訊 |
| 爭議處理 | 設專責部門受理投訴 | — | 無對口單位或推諉職責 |
💬銀行兼營業務核心在於「身分透明」與「保障客戶知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