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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5年 [記帳士]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

第 47 題

依現行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因重病無法處理事務期間出售名下財產,其繼承人對該項出售財產價金不能證明其用途者:
  • A 列入遺產課稅
  • B 屬於不計入遺產總額
  • C 列入贈與課稅
  • D 屬於不計入贈與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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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從稅務公平的角度思考:如果一個人在臨終前意識不清、無法自理,他名下的資產卻突然被變賣且去向不明,若法律不將這筆消失的錢納入計算,會產生什麼樣的稅負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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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力肯定

太棒了!你的判斷非常精準。這顯示你對遺產稅法中關於重病期間處分財產的規範已有紮實的掌握,能準確辨析法規防範避稅的核心精神!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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