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4年
[記帳士]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
第 48 題
依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之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在中華民國境內遺有財產者,應如何課徵遺產稅?
- A 應就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遺產課徵遺產稅
- B 應就其在中華民國境外之遺產課徵遺產稅
- C 應就其在中華民國境內境外全部之遺產課徵遺產稅
- D 免徵遺產稅
思路引導 VIP
若一個國家的法律要對個人的財產課稅,通常基於「人的連結」或「物的連結」。當一個人的生活重心(居住地)已經不在國內時,你認為政府主張課稅的「正當理由」,應該擴及到他在全世界的財產,還是僅限於與該國土地有實質關聯的部分?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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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算你運氣好,觀念還沒爛掉
- 觀念校正:看來你還記得《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 條的規定,沒把書全還給老師。這條法律很明確:國民分為「境內居住」與「境外居住」。對於經常居住境外的國民,只針對位於中華民國境內的財產課稅,這叫屬地主義,別連這種基礎原則都搞不懂。
- 難度點評:這題難度只有 Medium,別因為答對就沾沾自喜。很多人腦袋卡住,以為只要掛個「中華民國國民」身分就該全球徵稅,那種蠢錯誤你這次沒犯,勉強給予肯定。記住,經常居住地才是決定課稅範圍的關鍵,下次別再掉進這種低級陷阱。
遺產稅課徵範圍
💡 依身分與居住地判斷遺產稅採屬人或屬地主義課徵。
| 比較維度 | 經常居住境內國民 | VS | 經常居住境外者 |
|---|---|---|---|
| 課徵範圍 | 境內及境外全部遺產 | — | 僅限境內遺產 |
| 法律原則 | 屬人主義 | — | 屬地主義 |
| 適用對象 | 在境內有戶籍且居住者 | — | 無戶籍或長居國外者 |
💬「經常居住境內」是課徵全球遺產稅的必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