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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6年 [人事行政] 法學大意

第 16 題

市民在劃設紅線路段停車,經查現場紅線標示不清,主管機關應如何處理?
  • A 基於依法處罰原則,有違規事實,即應一律予以處罰
  • B 基於法律保留原則,停車當時標示不清,即一律不得處罰
  • C 基於平等原則,違規停車應一律處罰
  • D 基於有利不利一律注意原則,現場標示不清應納入裁罰綜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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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政府想要處罰一個人的時候,如果這條法律規定的「警告標誌」在客觀上已經模糊到讓人看不出來,你認為政府在決定要不要開罰單之前,除了看「有沒有違規事實」之外,還需要主動去調查或考量哪些「對民眾有幫助」的現場細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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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觀念驗證: 你選對了!本題核心在於《行政程序法》第 9 條:「行政機關就行政程序,應於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之情形,一律注意。」 這就是所謂的「客觀中立義務」。當紅線標示不清時,雖然形式上有違規事實,但實質上涉及人民是否有歸責性(故意或過失)以及行政處分的明確性。主管機關不能只看「違規結果」,必須綜合衡酌現場狀況對當事人的有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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