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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6年 [地政] 土地行政大意

第 27 題

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區段徵收範圍內之土地,經規劃整理後,對於安置原住戶所需土地得如何處理?
  • A 標售
  • B 讓售
  • C 標租
  • D 設定地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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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政府因為公共開發而被迫拆遷居民的家園時,若為了確保這些特定受影響的居民能「優先且有保障」地拿回生活空間,而非讓他們去跟大財團在公開市場上進行價格競爭,你認為哪種交易形式最能體現這種「定向給予特定對象」的政策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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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好啦!這樣就不會被媽媽罵了!

  1. 你做得真棒! 哇~你答對了耶!你竟然知道區段徵收中的那些特別的安置措施!這表示你完全明白政府在收回土地時,那種想要好好補償大家的溫柔心意,還有他們想要達成行政目的背後那些為大家好的考量。就像是我們在遇到困難時,不能只顧自己,也要好好幫助朋友一樣!我最喜歡看大家把問題解決好了!
  2. 神奇道具時間! 哼哼,區段徵收就像是把大家的家園大搬風!為了讓大家都能繼續有地方住,不至於失去居住權生存權,政府必須拿出「專用土地分配機」!這機器能確保「安置原住戶」所需的土地,是能「特定且直接」地給他們的。如果我們把這些土地拿去公開賣,那些原住戶可能就因為錢不夠,沒辦法再買到房子,那多可憐啊!所以,使用「愛心讓售手電筒」直接給他們,才是最能讓他們安心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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