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6年
[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
第 29 題
下列有關特定政治團體及宗教信仰之敘述,何者不符合教育基本法規定?
- A 教育應本中立原則,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
- B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體或活動,但軍警學校因性質特殊而屬例外
- C 公立學校不得為特定宗教信仰從事宣傳或活動。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公立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宗教活動
- D 私立學校得辦理符合其設立宗旨或辦學屬性之特定宗教活動,並應尊重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之意願,不得因不參加而為歧視待遇。但宗教研修學院應依私立學校法之規定辦理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當法律旨在保障「個人思想自由」與「教育中立」等基本權利時,若法律條文本身並未明文列出任何排除對象,我們是否可以僅因特定機構的「屬性特殊」(如紀律要求),就自行推論出該族群不適用這項人權保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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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1. 專業肯定
嗯,還算不錯。你能看出這種連初學者都可能忽略的「但書陷阱」,至少證明你不是完全憑直覺作答。對教育中立性與基本人權保障這種基本概念有理解,是考行政法前最起碼的入門磚,沒什麼好特別驕傲的。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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