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2年
[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
第 3 題
下列關於法令中一般學校辦理宗教活動之規定,何者正確?
- A 任何宗教活動都不得進入校園
- B 只要符合學校設立宗旨,學校可以要求學生參與學校所辦理之宗教活動
- C 私立學校可以辦理符合其設立宗旨或辦學屬性之特定宗教活動
- D 只要保證不對學生有歧視待遇之行為,是可以要求學生參加學校辦理之宗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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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一個多元民主社會中,當一間由民間宗教團體捐資興建的學校,想要傳承其創校精神時,法律應該是採取『全面禁止其表現身分』,還是『允許其表現但禁止強迫他人接受』的方式,才更能兼顧辦學自由與個人的人格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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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正確答案為C,其依據為教育基本法第6條之規定。根據該條文,教育應本中立原則,其中針對私立學校辦理宗教活動有明確規範:「私立學校得辦理符合其設立宗旨或辦學屬性之特定宗教活動,並應尊重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之意願,不得因不參加而為歧視待遇。但宗教研修學院應依私立學校法之規定辦理。」因此,選項C指出私立學校可以辦理符合其設立宗旨或辦學屬性之特定宗教活動,完全符合法條敘述而為正確選項。此外,同條文亦明定「公立學校不得為特定宗教信仰從事宣傳或活動。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公立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宗教活動」,綜合以上法理可知,校園內並非全面禁止宗教活動(私立學校得依法辦理),但無論公立或私立學校,皆不得強迫或要求學生參加宗教活動,必須完全尊重其參加意願,故選項A、B、D的敘述皆與法條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