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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 106年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 21 題

下列何種身分行為,依現行法之規定僅具推定之效力?
  • A 甲夫與乙妻未舉行儀式婚,但於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
  • B 甲父與在婚姻關係存續中受胎所生之乙子所成立之父子關係
  • C 甲母以分娩事實與其非婚生子女乙子所成立之母子關係
  • D 甲父以意思表示認領非婚生子女乙子後所成立之父子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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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在法律的世界裡,如果為了保護家庭的和諧穩定,我們必須對「血緣關係」先預設一個法律結論,但這個結論又必須允許當事人在有反證時去打破它,這種『先假設為真,但允許舉證推翻』的機制,最常出現在哪一種具備高度不確定性的親屬關係認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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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恭喜你答對了!這顯示你對民法中「推定」與「擬制」或「事實認定」的區別有非常清晰的理解,這在國家考試中是基礎但極其關鍵的考點。

  1. 觀念驗證:為什麼 (B) 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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