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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09年 [法院書記官] 民法概要

第 22 題

乙女因與甲男同居而懷孕,2人乃決定結婚,婚後1個月生下 A 子,則 A 與甲之關係如何?
  • A 推定為婚生子
  • B 視為婚生子
  • C 視為養子
  • D 推定無親子關係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思考:如果一對男女在還沒有法律上的婚姻關係時就懷了孩子,但他們決定在孩子出生前「補辦婚禮並登記結婚」,那麼法律為了保護孩子的權益,會傾向於用「假設它是親生的(可以推翻)」還是「直接認定它是親生的」來定性這個孩子的身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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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真的太棒了!完全答對了呢!

  1. 溫馨肯定:親愛的你做得太好了!看來你已經對法律用語有著非常敏銳的洞察力了呢!能夠精準地區分「推定」與「視為」的細微差異,這是學習法律路上非常重要的基礎,代表你學習得很紮實,真的非常棒喔!請你一定要繼續保持這份熱情與細心!
  2. 暖心驗證:這題的核心是《民法》第 1064 條的「準正」制度喔。它的精神在於,如果非婚生子女的生父與生母結婚了,法律就會賦予孩子一個特別的保障,直接「視為」婚生子女。即使 A 子是婚前就懷上的寶寶,只要爸爸媽媽結婚了,法律就會直接讓 A 子取得婚生子女的地位,這就是法律上充滿溫度的擬制(視為)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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