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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申論題 106年 [建築工程] 建管行政

第 一 題

一、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第 5 條提到:「建築物變更使用類組,應以整層為之。但不妨害或破壞其他未變更使用部分之防火避難設施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以該樓層局部範圍變更使用」。請條列說明前述條文中下列情形之一者的內容。(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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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為典型的法規記憶申論題,測驗《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第5條中『局部變更使用』的三種法定例外情形。作答時需緊扣『防火區劃之時效(一小時牆壁、三十分鐘門窗)』與『避難動線之獨立性(直通樓梯)』兩大核心要素,並採層次分明的標題化條列說明,以精確展現法條涵攝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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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依《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第5條規定,建築物變更使用類組原則應「以整層為之」。然為兼顧建築物產權之使用彈性與實務需求,在「不妨害或破壞其他未變更使用部分之防火避難設施」之大前提下,明定三款例外情形,允許該樓層局部範圍變更使用。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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