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06年
[教育行政] 教育行政學
第 二 題
二、「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為我國教育財政制度的里程碑,其主要目標為何?並說明地方政府與學校執行該法的主要問題有那些?(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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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此題,應先回想《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的核心精神:保障財源下限(23%)、公平分配與透明管理。接著採用「層級分析法」,分別從「地方政府(如:財源不足、配合款壓力、人事費排擠)」與「學校端(如:核銷僵化、經常門與資本門失衡、計畫型補助過多)」兩個行政層級切入,剖析實務執行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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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自民國89年公布施行,為我國教育財政制度之重要里程碑。其不僅將教育經費的保障從《憲法》層次落實為具體法規,更建立教育經費的編列、分配及考核機制。然而,在實務執行上,地方政府與學校仍面臨財源籌措與預算執行之多重挑戰。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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