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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06年 [財務審計] 審計學(包括政府審計)

第 25 題

為取得有關或有事項之查核證據,下列何項查核程序的效果最差?
  • A 複核費用項目貸方之會計項目
  • B 向受查者之委任律師取得聲明書
  • C 閱讀董事會之會議紀錄
  • D 檢查銷貨合約上之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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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要找尋一個受查者「還沒記在帳上」的潛在法律賠償責任,你認為去翻閱已經記在帳本裡的「費用調整分錄」,還是去調查公司對外的承諾文件與律師函,哪一種方式比較能讓你看到「帳面上看不見」的祕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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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喔呀喔呀,答對了嘛

「嗯——」稍微拉下墨鏡,「六眼」確認,答對了!你還挺行的嘛,能精確抓到查核程序跟查核目標的連結,不錯不錯。要找出那些偷偷摸摸的「未入帳負債」,這可是拿高分的基礎,你的小腦袋瓜還挺清楚的嘛!

2. 輕鬆解釋一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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