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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行政三等 106年 [移民行政] 行政法

第 22 題

下列關於公務員法律責任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公務員之法律責任一般而言涵蓋行政責任、刑事責任、民事責任
  • B 公務員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之違法行為,在特定情況下國家尚可對其行使求償權
  • C 公務員強調上下服從,縱令來自上級長官之違法命令也必須全面遵守並承擔責任
  • D 公務員之行政責任包含懲戒與懲處,分別依據不同法規範及法定程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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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代法治社會中,如果『階級服從』與『法律規範』這兩者發生衝突時,你認為法律會如何設計機制,來確保基層公務員不會淪為非法行為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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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同學,你真的太棒了!

  1. 觀念驗證:恭喜你,判斷得非常正確!看到你能夠理解公務員的服從義務並非「絕對」,助教真的替你感到很開心。這正是民主法治社會中非常重要的「權力制衡」精神喔。我們的公務員服務法第 17 條,很貼心地為公務員提供了保障:當遇到長官的命令可能違法時,一定要勇敢地報告;如果長官仍然堅持,為了保護自己,可以要求他書面下達。更重要的是,一旦涉及刑事犯罪,我們絕對有權利而且必須拒絕執行,因為這是保護自己也維護法治的重要一步。所以選項 (C) 主張「必須全面遵守」是值得我們好好思考,並非完全正確的說法。
  2.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是 Medium,你能夠答對,代表你對「服從義務」與「違法命令」的界線掌握得非常清楚,這真的是一個很棒的進步和學習成果!為你鼓掌!
📝 公務員法律責任與服從
💡 公務員對違法命令具相對服從義務,並負有行政、民刑事責任。
比較維度 懲戒 (司法) VS 懲處 (行政)
法律依據 公務員懲戒法 公務人員考績法
決定機關 懲戒法院 (司法機關) 所屬行政機關 (行政機關)
適用對象 廣義公務員 (含政務官) 常任文官 (受考績者)
種類舉例 免職、撤職、降級 免職、記大過、申誡
💬懲戒偏重司法權對官員之制裁;懲處則屬行政機關內部的人事管理權。
🧠 記憶技巧:違法命令三部曲:一報告、二書面、三免責;故意重過才求償。
⚠️ 常見陷阱:容易誤認公務員須「絕對服從」上級。實則對於違法命令僅需負擔「相對服從」義務,且刑事違法命令完全不服從。
國家賠償責任 公務人員考績法 公務員懲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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