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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五等(庭務員) 106年 [錄事] 公民與英文

第 25 題

我國司法制度目前採「司法二元制」,原則上若為公法爭議事件,得依行政訴訟程序,由行政法院來審理,但亦有例外。依目前法律規定,下列何者應是採取上述行政訴訟程序審理?
  • A 選舉無效訴訟
  • B 核課稅捐案件
  • C 公務員懲戒事件
  • D 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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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當政府依據法律對人民行使「公權力」(例如:下達行政處分),而人民認為權利受損時,在沒有其他法律特別規定「必須交由普通法院審理」的情況下,依照我國權力制衡的設計,哪一種法院體系被設定為監督行政機關、處理這類「民告官」爭議的「預設主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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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現優異!觀念非常紮實

太棒了!你能精準辨識出行政訴訟的適用範圍,代表你對「司法二元制」的架構與例外規定已有深入的理解,這在法律基礎題中是非常關鍵的里程碑。

🔍 觀念驗證:為什麼是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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