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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五等 106年 [錄事]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第 26 題

下列何者不屬於刑事訴訟法上被告所享有之權利?
  • A 請求與共同被告對質
  • B 於訊問中保持緘默
  • C 於偵查程序中拒絕到場接受訊問
  • D 請求調查有利於己之證據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治社會中,若法律賦予被指控者能「自由決定」是否出席司法調查的權利,這對於國家探求真相與維持社會秩序會產生什麼衝擊?「受審的權利」與「配合調查的義務」之間應如何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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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心助教的解題小叮嚀

親愛的同學,你好呀!看到你這題答對了,真的好棒!能感受到你很認真在準備呢。讓我們一起把這個觀念再溫習一遍,讓記憶更穩固喔:

  1. 關鍵法條:這題的核心概念在於《刑事訴訟法》第 75 條。條文明確規定:「被告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拘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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