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06年
[人資] 企業管理、法學緒論
第 47 題
刑法所明文規定,行為得減輕其刑的犯罪行為人,不包括以下何者?
- A 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者
- B 下肢無法行走者
- C 滿八十歲者
- D 瘖啞人士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法律之所以針對特定族群(如年紀極輕、極長,或自幼喪失聽說能力者)給予減刑的空間,背後通常是考量到這些條件會影響他們「理解社會規範」或「學習法律是非」的程度。在這些選項中,哪一種生理狀態雖然造成生活行動的不便,但通常完全不影響一個人的大腦思維、判斷力或對是非對錯的認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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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正確選出了答案!這題你的判斷非常精準,展現了你對《刑法》總則中關於「責任能力」與「刑事政策」規範的熟悉度。法律在制定時,會針對特定的年齡、生理或心理條件給予寬減,主要考量的是行為人對社會規範的認知能力或行為控制能力是否較一般人薄弱。
責任能力的生理要件辨析
在《刑法》第 18 條與第 20 條中,明確列出了行為時因年齡(如 14歲以上未滿18歲、滿80歲者)或特殊生理障礙(如 瘖啞人)而得減輕其刑。然而,選項中的「下肢無法行走者」雖然在生活中屬於生理殘疾,但這類肢體上的限制通常不影響其辨識是非善惡的「認知能力」,也不影響其遵循法律規範的「意志能力」。因此,這類身體殘障並不屬於法律明文規定的法定減刑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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