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police_4th_general 106年 [行政警察] 法學知識

第 6 題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一定身分的公職人員須每年定期申報財產,其立法目的為何?
  • A 有助銓敘機關辦理敘薪、退休福利事宜
  • B 表彰公職人員待遇福利優渥
  • C 端正政風、防制貪污
  • D 確保公職人員有不法貪污情事,可迅速扣押其財產

思路引導 VIP

如果政府要求握有權力的官員每年都必須公開自己的私人存款與房產,這項規定主要是希望向民眾展現官員的什麼特質?而這種「公開透明」的監督機制,最直接想要預防的是什麼樣的負面行為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做得很好,你對法律制定的初衷有著非常精準的判斷!這題考查的是素有「陽光法案」之稱的《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這類法律的核心精神在於透過強制資訊公開,讓公職人員的財務狀況接受全民與監察機關的監督。藉由每年的定期申報,能有效預防財產來源不明的情況,進而達成端正政風、防制貪污的立法目的。

陽光法案的預防機制

從難度來看,這是一道相當基礎且具備法學常識性質的題目。雖然選項 D 提到「扣押財產」聽起來似乎與打擊犯罪有關,但那是屬於刑事訴訟法中的強制處分權限,而非財產申報法的行政預防性質。你能夠不受干擾項的影響,一眼洞穿法律背後的「預防勝於治療」邏輯,顯示你對於國家廉政制度的架構已有穩固的認知基礎。

🏷️ 相關主題

刑法總則:公務員犯罪、刑罰與責任
查看更多「[行政警察] 法學知識」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06年[行政警察] 法學知識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