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申論題
106年
[人身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二 題
📖 題組:
阿亮以其配偶阿燕為被保險人,向國富壽險公司投保人壽保險,保險金額一千萬元,並指定其子小義為受益人。請申論下列三種情形,國富壽險公司應否負給付保險金之義務?
阿亮以其配偶阿燕為被保險人,向國富壽險公司投保人壽保險,保險金額一千萬元,並指定其子小義為受益人。請申論下列三種情形,國富壽險公司應否負給付保險金之義務?
📝 此題為申論題,共 3 小題
小題 (二)
阿燕故意自殺,國富壽險公司應否給付保險金?(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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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討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時之理賠責任。依保險法第109條,被保險人故意自殺原則上免責,但須注意除外條款(訂約或復效滿兩年)之適用要件。
小題 (一)
阿亮長期與阿燕貌合神離,阿亮故意殺害阿燕,國富壽險公司應否給付保險金?(10 分)
思路引導 VIP
探討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時,保險人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依保險法第121條,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者,保險人不負給付責任,但有保單價值準備金的退還規定。
小題 (三)
小義殺害阿燕時,國富壽險公司得否免除給付保險金義務?(10 分)
思路引導 VIP
探討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時,對受益權及保險公司理賠義務的影響。依保險法第121條,受益人喪失受益權,但保險金將作為被保險人遺產,保險人不得免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