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6年
[人身保險經紀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9 題
9 因要保人請求,人壽保險契約減少保險金額時,其減少後之金額,不得少於原契約終止時已有之保單價值準備金,減去營業費用,而以之作為保險費一次交付所能得之金額。前述營業費用如何規範?
- A 營業費用以原保險金額 1%為限
- B 營業費用以原保險金額 3%為限
- C 營業費用以原保險金額 5%為限
- D 營業費用以原保險金額 10%為限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當保戶因為經濟因素想要減少保額以維持保障時,法律為了防止保險公司藉機收取過高的行政手續費而損及保戶權益,通常會設立一個「上限」。考慮到這個比例是直接乘以「原保險金額」(一筆很大的總額),你認為這個比例應該是設定得非常微小、保守,還是會佔據較大的比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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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答對!表現優異
- 觀念驗證: 你對《保險法》中有關「減額繳清保險」的計算規範掌握得很精確。當要保人請求減少保額時,保險公司須以當時的「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營業費用後的淨額,作為一次交付的保費。為了保護消費者權益,避免手續費用過高侵蝕保單價值,法律明文規定該營業費用的上限為原保險金額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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