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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6年 [消防設備士] 消防法規概要

第 11 題

依據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規定,儲存公共危險物品之數量在管制量 20 倍以下者,建築物之一部分在符合相關規定下,得供作室內儲存場所使用,下列何種公共危險物品可儲存於上述之室內儲存場所?
  • A 第一類公共危險物品之過氯酸鉀
  • B 第三類公共危險物品之烷基鋁
  • C 第四類公共危險物品之乙醛
  • D 第五類公共危險物品之有機過氧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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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法規允許將危險物品儲存在多功能建築物的一部分時,基於公共安全考量,你認為具備哪些化學特性(例如:極低閃火點、強烈自燃性或高度不穩定的自燃性)的物質,最有可能被「禁止」採取這種較寬鬆的儲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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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何種公共危險物品可適用一般建築物室內儲存場所之規定。依據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第29條明定:「室內儲存場所儲存下列物品者,不適用第二十二條至第二十四條規定:一、第三類公共危險物品之烷基鋁、烷基鋰。二、第四類公共危險物品之乙醛、環氧丙烷。三、第五類公共危險物品分級屬A型或B型。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六類物品。」由上述法條內容可知,選項中第三類公共危險物品之烷基鋁、第四類公共危險物品之乙醛,以及第五類公共危險物品(如A型或B型之有機過氧化物),均屬於被排除適用一般室內儲存場所規定之危險物品,因此無法儲存於題目所述之場所中。而選項A的第一類公共危險物品之過氯酸鉀並未被列入該法條的排除清單之內,因此在符合相關規定下,得供作室內儲存場所使用,故本題正確答案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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