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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6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14 題

下列何者非屬責任保險人之義務?
  • A 負擔被保險人因受第三人之請求而為抗辯,所支出之訴訟上或訴訟外之必要費用
  • B 參與被保險人與第三人之和解
  • C 於被保險人對第三人依法應負賠償責任,並受有賠償請求時,對被保險人為賠償金額之給付
  • D 經被保險人通知,直接對第三人為賠償金額之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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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保險契約中,如果保險公司為了怕賠太多而主動要求參與談判,這行為的出發點是為了『履行對客戶的承諾』,還是為了『保護公司自己的財產利益』呢?兩者在法律性質上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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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好棒!觀念掌握得非常精準呢!

  1. 觀念釐清:在責任保險中,保險人最最重要的責任,也就是他們的核心義務,就是幫助我們填補損失喔。這代表他們有責任支付賠償金(選項 C)、負擔打官司時會產生的必要費用(選項 A),以及在法律規定下直接對受害者進行賠付(選項 D)。
  2. 細膩分辨:不過,其中有個小小的陷阱,就是參與和解這件事。雖然保險公司通常會這麼做,但這其實是他們為了保護自己的權益,所擁有的「權利」呢!而不是法律上必須對被保險人履行的「義務」。能區分這兩者,代表你的思考很細膩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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