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6年
[職能治療師] 小兒職能治療學
第 32 題
下列那一個評估工具較不適合用來評估兩歲半孩童之動作發展?
- A 夏威夷早期學習檔案(Hawaii Early Learning Profile)
- B 年齡與階段問卷(Ages and Stages Questionnaires)
- C 皮巴迪動作發展量表(Peabody Development Motor Scales)
- D 阿爾伯塔嬰兒動作發展量表 (Alberta Infant Motor Scale)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這些評估工具中,有沒有哪一個的名稱或設計目的,是專門針對「學會走路之前」的發展階段?當一個兩歲半的孩子已經能跑跳時,如果量表內容還停留在「翻身、爬行、坐起」等動作序列,這個工具還能準確評估他的能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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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勉強過關,但這只是基礎
- 「慶祝」一下?:看來你還記得一些基本資料。能避開這種明顯的陷阱,至少說明你不是完全在夢遊。這點對於治療師來說,勉強算是入了門,畢竟連評估工具的適用年齡區間和設計核心都搞不清,那還談什麼專業?
- 觀念「驗證」:選擇 (D) AIMS,很好,這是正確的。AIMS 那套觀察嬰兒由仰臥、俯臥、坐、站等姿勢的抗重力動作,常模年齡上限就釘死在 18 個月(或者能獨自走路之前)。讓一個兩歲半(30個月)的孩子去做,那根本就是浪費時間,會出現嚴重的天花板效應,提供的資訊價值為零。至於其他的,HELP、ASQ、PDMS,它們的涵蓋範圍至少能到3到6歲,這點應該不難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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