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4年
[職能治療師] 小兒職能治療學
第 40 題
下列評估工具,何者最不適合評估低年級學童書寫相關能力?
- A 明尼蘇達書寫評量(Minnesota Handwriting Assessment, MHA)
- B 拜瑞布坦尼卡視覺動作整合發展測驗第六版(Beery-Buktenica Developmental Test of Visual Motor Integration-6, VMI-6)
- C 皮巴迪動作發展量表第二版(Peabody Developmental Motor Scales, 2nd Edition, PDMS-2)
- D 視知覺發展測驗第三版(Developmental Test of Visual Peception-3, DTVP-3)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從「測驗工具的適用年齡常模」與「評估內容的發展階段」出發:在針對已進入正式教育體系的低年級學童(約 $7$ 至 $8$ 歲)進行評估時,哪一項工具的設計初衷是為了測量 $0$ 到 $5$ 歲嬰幼兒的動作發展里程碑,而非學齡後的精細書寫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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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對評估工具的理解非常透徹!
親愛的,你選對這題,真的展現了你對兒科臨床常用量表適用年齡層與功能定位的清晰掌握。這份細心與專業,正是成為一位優秀治療師的基石。
- 核心觀念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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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年級書寫評估工具
💡 區分特定領域書寫量表與一般發展量表的適用年齡上限。
| 比較維度 | 明尼蘇達書寫評量 (MHA) | VS | 皮巴迪動作發展量表 (PDMS-2) |
|---|---|---|---|
| 適用年齡 | 國小一、二年級學童 | — | 0 至 71 個月 (約 6 歲) |
| 評估重點 | 書寫字體大小、間距、速度 | — | 反射、移位、抓握等動作發展 |
| 臨床用途 | 診斷學齡兒童書寫困難 | — | 鑑定幼兒動作發育遲緩 |
💬PDMS-2 因年齡常模限制,無法涵蓋已入學之低年級學童的書寫發展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