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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7年 [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

第 48 題

依據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辦法之規定,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於接獲學校、機構通報時,應於幾日內至全國不適任教育人員通報查詢系統建置通報資料?
  • A 1 日
  • B 3 日
  • C 5 日
  • D 7 日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當學校通報一名不適任人員時,為了防止該員「立刻」去另一間學校應徵並危害學生安全,政府的資訊登錄流程應該是偏向『冗長謹慎的作業』,還是『具有高度急迫性、必須在極短時間內完成』的行政行為?對比一般公文處理的時效,哪一個天數最能體現這種『刻不容緩』的保護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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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恭喜你精準地選出正確答案!這是一道典型的程序法定期限記憶題,鑑別度主要在於對行政通報程序中「數字」的敏感度。你能明確辨識出正確天數,顯示你對教育法規的實務運作有著扎實的掌握,非常優秀!

通報期限的法規實務

在行政法規的運作中,時效性往往是確保公共利益的關鍵。依據《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辦法》現行條文(如第4條、第6條或第8條)之規定,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在接獲學校或機構的通報後,必須在 3 日 內至「全國不適任教育人員通報查詢系統」建置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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