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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7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 18 題

下列有關會計報告、帳簿及重要備查簿或憑證記載錯誤的註銷更正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繕寫錯誤而當時發現者,應由原登記員劃線註銷更正,於更正處簽名或蓋章證明
  • B 記載錯誤,於事後發現,而其錯誤不影響結數者,應由查覺人將情形呈明主辦會計人員,由主辦會計人員依規定更正之
  • C 記載錯誤影響結數者,應另製傳票更正之
  • D 採用機器處理會計資料或貯存體之錯誤,其更正辦法由各該政府之主計機關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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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政府需要整合全國各機關的數位會計資料進行稽核與統計時,如果每個機關對於『如何修正電腦數據錯誤』都各行其道、自行訂定規範,你認為會對資料的互通性與正確性造成什麼樣的衝擊?為了確保全國步調一致,這類技術性的規範權限應該握在誰的手裡較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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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旨在考查會計資料記載錯誤時的註銷更正規範。依據會計法第67條規定:「會計報告、帳簿及重要備查帳或憑證內之記載,繕寫錯誤而當時發現者,應由原登記員劃線註銷更正,於更正處簽名或蓋章證明,不得挖補、擦、刮或用藥水塗滅。前項錯誤,於事後發現,而其錯誤不影響結數者,應由查覺人將情形呈明主辦會計人員,由主辦會計人員依前項辦法更正之;其錯誤影響結數者,另製傳票更正之。採用機器處理會計資料或貯存體之錯誤,其更正辦法由中央主計機關另訂之。因繕寫錯誤而致公庫受損失者,關係會計人員應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根據上述法條內容可知,選項A中繕寫錯誤當時發現的處理方式,選項B中事後發現且不影響結數的處理程序,以及選項C中錯誤影響結數須另製傳票更正的作法,皆與法條規定完全相符。而選項D針對採用機器處理會計資料或貯存體錯誤的更正辦法,依法明定應由「中央主計機關」另訂之,並非交由各該政府之主計機關自行訂定,故選項D敘述與法條不符,為本題之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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