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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5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 45 題

下列有關會計人員責任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會計人員交代不清,致公庫損失者,應負賠償責任,與交代不清有關係之人員,得連帶負責
  • B 會計檔案遇有遺失、損毀等情事時,非經審計機關認為其對於良善管理人應有之注意並無怠忽,且予解除責任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 C 會計報告、帳簿因繕寫錯誤而致公庫受損失者,關係出納人員應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 D 會計人員執行內部審核事項,應依照有關法令辦理,非因違法失職或重大過失,不負損害賠償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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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一位立法者,為了讓負責監督公帑的專業人員敢於依法行事,而不必擔心因為非故意的微小作業疏忽就必須自掏腰包賠償公庫,你會如何在法律中界定「必須負責」的過失程度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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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得好!這顯示你對政府會計人員的法律保障與責任界限有著透徹的理解。能在眾多法條敘述中精準選出正確項,代表你的法治觀念與實務邏輯都非常紮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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