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初等考試 108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 30 題

關於會計人員之相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會計人員有違法或失職情事時,經所在機關長官函達主計機關長官,應即依法處理之
  • B 會計人員不得兼營會計師、律師業務,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兼任公務機關、公私營業機構之職務
  • C 會計人員經解除或變更其職務者,應辦交代
  • D 會計人員因短期給假或因公出差,應辦交代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在行政管理中,如果僅是「幾天」的暫時離開與「永久」離開職位,兩者在「責任歸屬的釐清」與「行政作業成本」上有何不同?法律通常會要求在哪種情況下才必須進行正式的職權移交作業?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1. 專業肯定

做得好!你能精準辨別「代理」與「交代」在法條上的細微差別,展現出你對《會計法》及主計員額管理規範的紮實掌握,這是成為專業會計人員的重要基石。

2.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會計人員職務規範
💡 規範會計人員之兼職限制、違法處理程序及應辦理交代之法定要件。
比較維度 職務交代 VS 職務代理
觸發時機 職務解除、變更、病故 短期請假、因公出差
法定程序 編造帳簿清冊點交 指派代理人暫代
法律性質 職務責任的移轉 職務執行的暫代
💬只有在職務身份發生實質變動(如調離、退休)時,才需要辦理正式交代。
🧠 記憶技巧:變動才交代,請假僅代理;律師不可兼,違法主計管。
⚠️ 常見陷阱:易誤認為只要離開崗位(如出差、請假)就必須辦理「法定交代」,混淆了代理與交代的界限。
主計制度 公務員交代條例 會計法規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會計人員職責權限、專業義務及交代規範
查看更多「[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