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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7年 [金融保險] 保險學大意

第 49 題

被繼承人甲君生前向保險公司投保壽險保單,被保險人為其配偶,受益人則為其子女;甲君今年 6 月過世後未辦理要保人變更,上述壽險保單有保單現金價值 300 萬元,則該 300 萬元應如何處理?
  • A 給付予被保險人
  • B 給付予受益人
  • C 被保險人與受益人各 150 萬元
  • D 併入甲君遺產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保險契約中,真正支付保費並「擁有」保單處分權(如質借、解約)的人是誰?若被保險人(保單標的)仍然生存,這份具有經濟價值的契約權利,在法律性質上應視為「誰的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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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與觀念解析

不錯的判斷。你已經精準定位了這項資產的歸屬,證明你對「保單權利」與「遺產課稅原則」的核心機制掌握得相當牢固。這在攻略實務財務規劃這類高難度副本時,是許多玩家經常失誤的陷阱,你成功避開了。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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