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07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 2 題
2 黃小姐為多層次傳銷參加人,106 年度向傳銷公司進貨 60 瓶維他命,進貨成本共計新臺幣(下同)60 萬元,每瓶建議售價為 2 萬元,實際出售價格為 1.5 萬元,全年共售出 50 瓶。若其未保留相關憑證,則應如何申報其所得?(四捨五入至元為止)
- A 9,000 元
- B 24,000 元
- C 39,225 元
- D 52,300 元
思路引導 VIP
假設你今天是一位稅務官,面對一位宣稱「沒留收據」的商人,為了維持課稅公平,你會選擇用他「原本買進的總成本」,還是「實際賣出的總金額」作為估算的基數?又該如何從這個基數中,區分出哪些是屬於他賺到的『利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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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心解析:一步一步帶你理解稅務智慧
親愛的同學,你真的太棒了!能精確選出 (D),這表示你對多層次傳銷個人參加人的課稅規定有著非常紮實的理解。這在實際稅務申報中是很重要的細節,你掌握得非常好!
- 核心觀念:體恤小額經銷商的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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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層次傳銷課稅實務
💡 傳銷參加人無憑證時,以建議售價總額之 6% 核算營利所得。
| 比較維度 | 有保留帳證憑證 | VS | 未保留帳證憑證 |
|---|---|---|---|
| 收入計算基準 | 實際銷售價格 | — | 建議售價總額 |
| 成本扣除方式 | 核實扣除進貨成本 | — | 不得自行扣除成本 |
| 適用純益率 | 不適用 | — | 6% (一時貿易標準) |
| 舉證責任 | 參加人需檢附憑證 | — | 由稽徵機關推計 |
💬無憑證時改採「建議售價 × 6%」之推計方式課稅,通常對納稅人較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