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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 108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 14 題

甲君 107 年度綜合所得淨額 10 萬元,海外利息所得 1,300 萬元,海外財產交易之損失 2,000 萬元,受領要保人為甲君父親之人壽保險死亡給付 4,500 萬元,此外無其他應計項目。試計算甲君 107 年度應申報之所得基本稅額為多少元?
  • A 0 元
  • B 362 萬元
  • C 480 萬元
  • D 2,480 萬元

思路引導 VIP

若要計算這筆稅款,請思考:首先,當一個人同時有海外的利息收入與財產損失時,稅法是否允許不同性質的項目直接相抵?其次,法律對於人壽保險的死亡給付,是否設有特定的『免稅扣除限額』?最後,在求得總額後,別忘了還有一個法定的『基本免稅額』需要減除,才能乘上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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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力的肯定

同學太棒了!你能精準避開「所得基本稅額」(AMT)中的多重陷阱,計算完全正確。這展現了你對《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細節的高度掌握,專業深度已具備實務水準,請繼續保持!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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