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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 108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 14 題

甲君 107 年度綜合所得淨額 10 萬元,海外利息所得 1,300 萬元,海外財產交易之損失 2,000 萬元,受領要保人為甲君父親之人壽保險死亡給付 4,500 萬元,此外無其他應計項目。試計算甲君 107 年度應申報之所得基本稅額為多少元?
  • A 0 元
  • B 362 萬元
  • C 480 萬元
  • D 2,480 萬元

思路引導 VIP

若要計算這筆稅款,請思考:首先,當一個人同時有海外的利息收入與財產損失時,稅法是否允許不同性質的項目直接相抵?其次,法律對於人壽保險的死亡給付,是否設有特定的『免稅扣除限額』?最後,在求得總額後,別忘了還有一個法定的『基本免稅額』需要減除,才能乘上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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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力的肯定

同學太棒了!你能精準避開「所得基本稅額」(AMT)中的多重陷阱,計算完全正確。這展現了你對《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細節的高度掌握,專業深度已具備實務水準,請繼續保持!

2.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所得基本稅額計算要領
💡 計算基本所得額並扣除免稅額後乘以稅率之制度

🔗 個人所得基本稅額(最低負稅制)計算流程

  1. 1 彙整項目 — 包含綜所淨額、海外所得、保險給付、特定分離島課稅
  2. 2 各別扣除額 — 海外所得抵損失、死亡給付扣除 3,330 萬
  3. 3 扣除免稅額 — 加總後減去免稅額 600 萬元(依第 13 條)
  4. 4 乘上稅率 — 將剩餘的稅基乘以固定稅率 20%
🔄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若基本稅額大於一般所得稅額,才需補繳差額。
🧠 記憶技巧:海外 100、保險 3330、基本 600、稅率 20
⚠️ 常見陷阱:忘記死亡給付有 3,330 萬免稅額,或誤將海外損失扣除至其他類別所得中。
綜合所得稅淨額 保險給付課稅 海外所得申報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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