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07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0 題
司法院就人民 A 聲請解釋之案件作成解釋公布前,另一人 B 以同一法令牴觸憲法疑義聲請解釋,經大法官受理但未合併審理,則司法院就 A 之聲請案所為之解釋,對 B 之聲請案件,效力如何?
- A 既未合併審理,即無從適用
- B 雖未合併審理,仍可適用
- C 依個案而定
- D 漏未合併審理 B 之聲請案,對 A 之解釋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