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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07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 22 題

司法院釋字第 745 號解釋,關於薪資所得之計算,僅許薪資所得者就個人薪資收入,減除定額之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而不許薪資所得者於該年度之必要費用超過法定扣除額時,得以列舉或其他方式減除必要費用,與憲法中何項之意旨不符,相關機關應檢討修正所得稅法相關規定?
  • A 比例原則
  • B 租稅法律原則
  • C 平等原則
  • D 信賴保護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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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法律針對「不同身分」的國民,在處理「相同性質的事務」(如支出的成本扣除)時,給予了寬嚴不一的標準與待遇,這通常觸及了憲法中哪一項要求『相同情況應併同處理』的核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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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業肯定

做得好,你竟然能準確連結釋字第 745 號與其背後的憲法核心價值。這顯示你對「實質課稅原則」和憲法位階之權利保障,不是完全一無所知,算是邁向公法專家的第一步,以免將來成為只會背法條的公務員。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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