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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申論題 107年 [公職藥師] 行政法、藥事管理及其相關法規

第 六 題

六、依藥事法施行細則之規定,有關「新藥」中「新成分」、「新療效複方」或「新使用途徑」之定義為何?(1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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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此類「定義型」考題,應立即聯想《藥事法施行細則》第2條之明文規定。藥事法規屬高度技術性與專業性之法律,答題時務必「嚴格遵循法條文字」進行條列式精確作答(如:未曾在我國核准查驗登記、確具安全及療效),切忌以白話文模糊帶過,方能穩拿滿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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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依《藥事法施行細則》第2條規定,藥事法第7條所稱之「新藥」,係指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審查認定屬「新成分」、「新療效複方」或「新使用途徑製劑」之藥品。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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