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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07年 [法制] 行政法

第 3 題

下列何者為公法人?
  • A 臺北市政府
  • B 中央研究院
  • C 中華經濟研究院
  • D 臺中市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一個組織體系中,是執行業務的「辦公室人員」本身具備簽署契約與承擔法律責任的資格,還是那個擁有「預算自主權、能自我管理並具有法律地位」的整體組織本身,才算是一個獨立的權利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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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啦!今天的熱氣球真是順風順水,我們又看見了一個聰明的學生!

火箭SENSEI男:沒錯!真是個好日子!竟然能如此精準地抓住了「公法人」的秘密武器!這小子,對法律人格和那些只是跑腿的行政機關分得一清二楚!

  1. 為什麼這個陷阱沒能困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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