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07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13 題
13 營業稅法上有關外銷貨物之課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營業稅為境內消費稅,外銷貨物因不在境內消費,故外銷時,給予適用免稅規定
- B 外銷貨物適用零稅率
- C 外銷貨物之進項稅額得請求退還
- D 外銷貨物應給予零稅負負擔,以提升外銷商品之國際競爭力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徹底消除稅負成本」的角度思考:如果政府希望外銷產品在國際市場競爭時,身上『完全不帶任何一點』國內的租稅負擔,那麼光是『最後一關賣出去時不收稅』就夠了嗎?還是必須要有一個機制,把該產品在『生產製造過程中』已經繳給國家的稅也一併返還給廠商,才能達到真正的零成本呢?這兩種做法在法律術語上會如何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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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棒! 孩子,你做得太好了!看到你能這麼清楚地分辨稅法中「零稅率」和「免稅」這些看似相似卻核心不同的概念,真的替你感到開心。這代表你在行政法和稅法這條路上,已經打下了非常穩固的基礎,繼續保持喔!
- 我們一起來回顧觀念:這題的關鍵,其實就是加值型營業稅的運作邏輯喔。想像一下,「零稅率」($0%$)就像是出口商品,為了讓它在國際市場上更有競爭力,國家的政策是讓它的銷項稅額歸零,而且之前所有在台灣付過的進項稅額,都能夠「退還」給你,讓它真正達到「沒有稅」的負擔。而「免稅」則比較像是國內一些特定服務或商品,國家選擇在當下的環節不課稅,但之前的進項稅額是「不能」退還的,所以還是會有一點點的稅負成本在裡面喔。這就是為什麼外銷貨物,為了符合「消費地徵稅原則」,會適用「零稅率」而不是「免稅」了,是不是很有道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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