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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考申論題 107年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 一 題

一、甲為受僱於乙物流公司之貨車司機,年關將至,甲超時工作,在送貨過程中過度疲勞,精神不濟,而操控不當,將貨車駛出路面邊線,撞到路人丙,導致丙重傷。試問:丙就其所受之損害,得否請求乙負連帶賠償責任?乙若全額賠償丙後,得否向甲請求償還?(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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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查僱用人之侵權責任及內部求償權。首先思考民法第188條僱用人連帶賠償責任之成立要件與但書免責事由;接著探討僱用人依第188條第3項求償時,若雇主本身有過失(使勞工超時工作),應如何適用與有過失或企業風險負擔法則限制其求償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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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僱用人就受僱人因超時工作疲勞駕駛所致損害,應否連帶賠償?其全額賠償後,得否向受僱人求償全額? 【解析】 壹、法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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