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四等申論題 111年 [執行員] 民法概要

第 一 題

甲乙兩人結褵數載,鶼鰈情深。乙平日在家操持家務,甲趁著數日連假,開著愛車載乙遊歷花東。不料途中遭酒駕的丙衝撞(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零點一五毫克),甲不僅愛車全毀,且全身骨折、五臟六腑俱受重創,乙則奇蹟似地毫髮無傷。甲於住院治療期間,頻繁接受手術,加上頓時失去收入及須支付龐大醫療費用等壓力,痛苦萬分,所幸尚有乙日夜相伴照料。惟甲在治療數月之後,仍傷重不治死亡。乙悲痛地為甲辦理後事。乙係甲唯一的繼承人。試問:乙對丙有何權利可資主張?(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涉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之「繼承」與「配偶專屬之獨立請求權」。解題時應依時間軸與權利性質,將乙得主張的權利分為兩部分:一是「基於繼承人地位,代甲主張甲生前取得的財產上及非財產上損害賠償」(須注意精神慰撫金之繼承限制);二是「基於被害人配偶地位,由乙自己獨立主張之權利(如喪葬費、扶養費、死亡慰撫金等)」。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爭點】被害人因侵權行為重傷後死亡,其配偶(兼唯一繼承人)得對加害人主張何種財產上及非財產上損害賠償請求權? 【解析】 壹、法規依據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親屬、繼承及侵權行為相關法律問題
查看更多「[執行員] 民法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1年[執行員] 民法概要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