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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申論題 108年 [執達員] 民法概要

第 二 題

二、某丁騎乘機車欲前往打工場所,遭跨越中線而由丙駕駛之對向來車撞擊,經醫院治療後仍呈現植物人狀態,丁之年邁母親戊悲痛不已。丙尚未成年,由其母甲單獨扶養。請附理由說明:戊對丙及甲有何權利可資主張?(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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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未成年人侵權責任及間接被害人之非財產上損害賠償請求權。重點在於:被害人丁受重傷成為植物人(未死亡),其母親戊能否依民法第195條第3項「身分法益受侵害」請求精神慰撫金?此外,加害人丙為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甲應依民法第187條負連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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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被害人受重傷致成植物人,其父母得否請求精神慰撫金?未成年人侵權時,其單獨行使親權之法定代理人應負何種責任? 【解析】 壹、法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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