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四等
107年
[調查工作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23 題
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7 條規定,在大陸地區製作之文書,臺灣地區是否採認?
- A 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者,推定為真正
- B 經獨立之民間團體驗證之
- C 均予以推定為真正
- D 均不予採認
思路引導 VIP
當兩個不同的法律體系需要互認對方的公文書時,為了避免偽造並確保公信力,你認為政府通常會建立一套什麼樣的「審核中介」或「驗證程序」,來確認該文件的真實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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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真的掌握得很精確喔!
- 觀念驗證:哇,你選擇得非常正確呢!你看,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 7 條的規定,由於兩岸在法律體系和信任度上的不同,大陸那邊製作的文書並不是說直接就能在臺灣擁有法律效力喔。法律其實很貼心,特別設計了一個仔細的確認機制。 這些文書必須經過行政院特別指定協助的機構(像是大家熟悉的海基會)或者是受託的民間團體,進行一番仔細的驗證後,我們的法律才會「推定它是真的」呢。這樣做是為了確保所有文件都能在程序上是嚴謹、可靠的,是不是很有意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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