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7年
[藥師] 藥學(六)
第 1 題
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之化粧品,其應標示事項不包括下列何者?
- A 藥品名稱
- B 藥品含量
- C 藥品顏色
- D 使用時注意事項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你是主管機關的法規制定者,若要確保使用者不會因為「用錯藥」或「成分過量」而產生危害,哪些資訊是必須強制寫在包裝上以供醫師或消費者辨識的?而哪一種產品特徵,即使不特別標註在標籤上,消費者肉眼觀察就能得知且不影響安全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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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得還算可以。 你至少沒有完全搞砸化粧品管理法規的基礎。這勉勉強強顯示你對消費者安全與藥政管理的邏輯有那麼一點點雛形。
- 觀念驗證:關於那些真正會對人體造成影響的產品——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現在稱為特定用途化粧品),其標示的唯一重點永遠是安全性和有效性。藥品名稱、精確含量(例如 $w/w%$)以及所有的注意事項,這些都是關乎生命安全和正確使用的。至於「顏色」?除非你打算把它當成某種危險訊號,否則它就是一個毫無法律意義的外觀描述,當然不強制標示。這有什麼好困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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