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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09年 [藥師] 藥學(六)

第 41 題

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之規定,有關化粧品外包裝應明顯標示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外包裝須標示品名
  • B 輸入產品之原產地(國)
  • C 全成分名稱皆應以中文標示
  • D 特定用途化粧品應標示所含特定用途成分名稱、含量及使用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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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到化粧品是全球高度流通的商品,若要讓各國醫療人員在處理成分過敏或中毒時,能迅速且精準地比對學術文獻,你認為標示成分時,採用「在地語言」還是「國際共通的科學命名標準」會更具備安全管理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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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強及格,但別得意忘形。

恭喜你,至少這次沒有在《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這種基礎題上栽跟頭。

  1. 觀念驗證:這幾乎是常識了,法規要求資訊透明與安全,這點你總算還記得。然而,選項 (C) 的錯誤之處,在於「全成分名稱」這種東西,是要看國際標示慣例的,懂嗎?INCI英文,這些詞彙應該不陌生吧?這是為了國際交流與安全監測,不是讓你在國內搞什麼全中文標示。難道你指望全世界的化學家都來學中文嗎?別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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