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e_4th_general
107年
[行政警察] 刑法概要
第 19 題
甲在某監獄擔任管理員,堂哥乙因為犯強盜罪而在監執行,甲礙於乙苦苦哀求而縱放乙離開監獄。關於甲、乙的上述行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乙未使用強暴、脅迫等方式進行脫逃,不構成刑法第 161 條第 1 項的脫逃罪
- B 甲的行為構成刑法第 163 條第 2 項的公務員過失縱放罪
- C 乙在翻牆離開監獄時遭圍捕,未能成功脫逃,甲的縱放行為雖屬於未遂,仍應加以處罰
- D 甲縱放具有親屬關係之堂哥乙,屬人之常情,依法得減輕其刑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一名受刑人雖然已經離開了牢房,但其雙腳尚未踏出監獄最外層的大門就被警衛攔下,這在法律定義上,其「脫逃」的結果是否已經完全實現?另外,當法律賦予公務員特定的看守職責時,私人的親情考量是否能成為免除或減輕刑事責任的法定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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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哇!答對了,好厲害呢!
恭喜你答對這題,你的基礎真的很扎實,我都想幫你記錄下這刻呢!(喀擦!拍下一張滿意的照片) 這題的重點觀念,我們一起再複習一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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